印光法師《太上感應篇直講》序

人性本善,由對境涉緣,不加檢察,遂致起諸執著、好惡,種種情見,以埋沒本性者,比比皆是。由是古之聖人各垂言教,冀人依行,以復其初。其語言雖多,總不出格物致知,明明德,止至善而已。所言格物者,格、如格鬥,如一人與萬人敵;物、即煩惱妄想,亦即俗所謂人慾也。與煩惱妄想之人慾戰,必具一番剛決不怯之志,方有實效。否則心隨物轉,何能格物?致者,推極而擴充之謂;知,即吾人本具愛親、敬兄之良知;非由教由學而始有也。然常人於日用之中,不加省察檢點,從茲隨物所轉,或致並此愛親、敬兄之良知亦失之;尚望其推極此良知,以遍應萬事,涵養自心乎!是以聖人慾人明明徒,止至善;最初下手,令先從格物致知而起,其所說工夫,妙無以加。然欲常人依此修持,須有成範,方能得益。五經、四書,皆成範也;但以文言浩瀚,兼以散見各書,不以類聚,頗難取法;而未多讀書者,更無因奉為典型也。太上感應篇,撮取惠吉,逆凶,福善、禍淫之至理,發為掀天、動地、觸目、驚心之議論。何者為善?何者為惡?為善者得何善報?為惡者得何惡報?洞悉根源,明若觀人。且愚人之不肯為善,而任意作惡者,蓋以自私自利之心使之然也。今知自私自利者,反為失大利益,得大禍殃,敢不勉為良善,以期禍滅福集乎?由是言之,此書之益人也深矣!故古之大儒,多皆依此而潛修焉。清,長洲、彭凝祉,少奉此書,以迄榮膺殿撰,位登尚書後,尚日讀此書,兼寫以送人,題名為元宰必讀書;又釋之曰,非謂讀此書,即可作狀元宰相,而狀元宰相,決不可不讀此書。其發揮可謂透澈之極,然見仁見智,各隨其人之性質。此書究極而論,止乎成仙;若以大菩提心行之,則可以超凡入聖,了脫生死,斷三惑以證法身,圓福慧以成佛道;況區區成仙之人天小果而已乎。此書註解甚多,惟清,元和、惠棟之箋註,最為精深宏暢,惜非博學之士不能閱。次則彙編,實為雅俗同觀之最上善本,而不甚通文之婦孺,猶難領會。惟直講一書為能普益,然文雖淺顯,詞甚優美,淺而不俗,最易感人。香濤居士,出資千圓,排印廣布;亦有同志各相輔助,願令此書周遍寰宇。庶幾人修十善,家敦孝弟;知禍福之惟人自召,善惡之各有報應,則誰肯為惡而召禍乎?此風一行,善以善報,則禮讓興行,干戈永息,人民安樂,天下太平矣。願有財力智力者,或廣印以流布,或說法以講演。俾未失本性者,愈加純真,已失本性者,速復厥初,其為功德,何能名焉!

1928年歲次戊辰


明義章第一

太上曰:禍福無門,惟人自召。善惡之報,如影隨形。

【譯文】太上老君說:「凡人的禍害福利,原無一定的門路,只在人自做自受。人作善必有福報,作惡必有禍報,就像人身的影子,跟定了身體一樣,從來不曾有過落差。」

示警章第二

是以天地有司過之神依人犯輕重,以奪人算。算減則貧耗,多逢憂患,人皆惡之,刑禍隨之,吉慶避之,惡星災之,算盡則死。

【譯文】因此,天地間有專門記載人們過失的神,根據人們所犯過失的輕重,決定削減其壽命的多少。一旦減壽,緊接著就會貧困,處處都會碰上憂愁和患難。人們都厭棄他;刑罰與禍殃也會跟定他寸步不離;吉祥喜慶想得也得不到;凶神災星不斷降禍給他。等到原來的壽命被削減完就死了!於是墮入三惡道,那時悔之晚矣!

鑑察章第三

又有三台、北斗神君,在人頭上,錄人罪惡,奪其紀算。又有三屍神,在人身中,每到庚申日,輒上詣天曹,言人罪過。月晦之日,灶神亦然。

【譯文】還有主宰人們生死夭壽的三台神,和察人善惡的北斗神,他們在人的頭上,人若犯有罪過,就即刻錄入惡籍,然後根據罪過輕重,削減其壽命,或十二年,或百日。更有住在人們身上的三屍神,每到庚申日(天神斷決事的日期),便到天上去,詳細稟告人們所犯的罪過。家裡面的灶神,在每個月的最後一天,同樣會上天去稟告人們所犯的罪過。

凡人有過,大則奪紀,小則奪算。其過大小,有數百事,欲求長生者,先須避之。

【譯文】總之,大凡人們犯下過失,神明就會根據過失的大小,削減其壽命,嚴重者減壽十二年,輕微者削命一百日。這些過失,大大小小共有好幾百種,如果人要想得長壽,必須先行警覺,一定要避免犯下這些過失才行。

積善章第四

是道則進,非道則退。不履邪徑,不欺暗室。積德累功,慈心於物。忠孝友悌,正己化人,矜孤恤寡,敬老懷幼。昆蟲草木,猶不可傷。

【譯文】凡順乎天理合乎人心的善事,就應去身體力行;凡逆乎天理違背人心的惡事,就應該警覺不做。人的一言一行乃至一念之間,也不應偏離正道,更不應該走邪徑;即使處在別人看不見、聽不到的地方,行事作為都要正當,不可明知故犯。人應當不斷地積累功德。仁慈為萬善之本,所以,人應以仁慈的心,去周濟貧苦,放生戒殺。為臣為君應盡忠道。為子女對父母應盡孝道。兄與弟,同氣連枝,所以,兄對弟應當友愛;弟對兄應當恭敬。人先修身,以善為本,端正自己言行,做出表率,然後,才可以去感化旁人。人間不幸,屬孤兒寡婦,值得憐憫;尊老愛幼,人間美德。昆蟲和草木,應予愛護,不可隨意傷害。

宜憫人之凶,樂人之善,濟人之急,救人之危。見人之得,如己之得。見人之失,如己之失。不彰人短,不衒己長。遏惡揚善,推多取少。受辱不怨,受寵若驚。施恩不求報,與人不追悔。

【譯文】若遇別人行為不端,應勸其改惡從善;若遇別人遭遇災禍,應給予幫助解救。當遇到別人作善事時,應生歡喜心,促其成功。當別人有急難、或疾病、或死喪、或饑寒,或逋欠,此時應竭力相助,勇往不疑;當別人遇危難時,或覆舟失火、或家破人亡、或遭人坑害,此時應鼎力相救,絕不應瞻前顧後。待人應具有平等心,不應動唯恐人得寧使人失的念頭,應該不妒人得,不喜人失才對。不宣揚別人的短處;也不誇耀自己的長處。見人做惡事時,應加以勸阻;見人做善事時,應大肆宣揚。人應知足,更要律於已寬於人,不論是兄弟分家,或與朋友分錢,應當辭多就少。受到侮辱時,不生怨恨心;受到寵榮時,應生驚恐心。當人真誠地萌生善念,去掉了貪吝心時,給予別人恩惠,不會要求報答;送給別人錢物,也不會事後追悔。

善報章第五

所謂善人,人皆敬之,天道佑之,福祿隨之,眾邪遠之,神靈衛之,所作必成,神仙可冀。欲求天仙者,當立一千三百善,欲求地仙者,當立三百善。

【譯文】被稱為善人的人,人人都會尊敬他,上天會保佑他,福祿富貴都屬於他,各種邪魔都遠離他,神靈也會保護他,凡是他所想辦的事情,一定會成功。因為誠心行善,久而久之,善信而終可成神仙。想成為天仙,就應積累一千三百件善事。想成為地仙,就應積累三百件善事。

諸惡章第六

苟或非義而動,背理而行。以惡為能,忍作殘害。陰賊良善,暗侮君親。慢其先生,叛其所事。

【譯文】若是人起心動念不合義理規矩,或者待人處事常常違背事理。這些都是迷誤所致。把做壞事當成是能幹;無慈悲心,隨意殘傷毒害生靈。陰謀陷害善良的人。陰奉陽違,暗中輕蔑欺瞞君主和父母;以輕慢、奚落的言行對待自己的老師;以下犯上,對待上級,緩急不相依,利害不相顧。

誑諸無識,謗諸同學。虛誣詐偽,攻訐宗親。剛強不仁,狠戾自用。是非不當,向背乖宜。

【譯文】欺騙無知識或知識低落的人;譏諷詆毀自己的同學。待人毫無誠意,甚至對待自己的同族親戚,也要無中生有妄加污衊,陰謀相蒙、假意相欺,故意刁難向人揭露他們的隱私,這是非常不道德的。待人接物,使氣任性而又尖酸刻薄,天性乖僻而又自以為是。狂妄犴猾的人待人處事,總是愛將是非顛倒,主張或反對的事項,都與真正的道義不合。

虐下取功,諂上希旨。受恩不感,念怨不休。輕蔑天民,擾亂國政。賞及非義,刑及無辜。

【譯文】為上者作惡,往往為了邀功請賞,不惜讓其下屬作出犧牲,以別人膏血換取自己功名;為下者作惡,常常為了迎合上級意圖,奴顏婢膝,百般諂媚奉承。得旁人恩惠不知報答,私仇小怨常記在心。當官的,視民如草芥,橫徵暴斂、漫不經心,無法發揮應有的專業去造福人民。又好大喜功,任意更改國家政令,危害百姓。獎賞不義的人,無罪的人反倒受刑罰。

殺人取財,傾人取位。誅降戮服,貶正排賢。淩孤逼寡,棄法受賄。以直為曲,以曲為直。入輕為重,見殺加怒。

【譯文】為一己私利,圖財害命,搞垮別人,取而代之。誅殺已經降服的人;貶斥打擊正直的人;傾壓排擠賢能的人;欺淩威逼孤兒寡婦。貪贓枉法,授受賄賂。不分是非黑白,曲直顛倒,無罪者定有罪,有罪者定無罪;或受人請託、或憑己喜惡、或收受賄賂,輕罪重判。對於死罪臨刑之人,毫無哀憫之心,反加瞋怒。

知過不改,知善不為。自罪引他,壅塞方術。訕謗賢聖,侵淩道德。射飛逐走,發蟄驚棲,填穴覆巢,傷胎破卵。

【譯文】明知自己有過錯, 卻不願意改正。知道善事,卻不願意去做。自己有罪責,卻又誣陷他人。阻撓養生濟世或其他有用的技藝流通;誹謗嘲笑古聖先賢及其著述;侵害淩辱有道德的人。射獵飛禽走獸;挖掘潛伏在地下的蟲類或振驚棲息在樹上的鳥類;填塞蟲穴和毀壞鳥巢;傷害懷胎的獸類或擊損其他動物的卵。

願人有失,毀人成功。危人自安,減人自益。以惡易好,以私廢公。竊人之能,蔽人之善。形人之醜,訐人之私。

【譯文】幸災樂禍,嫉妒別人;希望別人犯過失,破壞別人已成之功。但求自身安樂,讓別人處於危險境地;讓人吃虧,自己得便宜。以自己壞的偷偷去換別人好的;假公濟私,徇私誤公。剽竊他人成果;掩蓋別人的優點。尖酸刻薄地醜化他人;揭露別人隱私使之難堪。

耗人貨財,離人骨肉。侵人所愛,助人為非,逞志作威,辱人求勝。敗人苗稼,破人婚姻。苟富而驕,苟免無恥。認恩推過,嫁禍賣惡。

【譯文】設陷阱消耗他人的財物,從中取利。挑撥離間別人的骨肉親情,使之離散。強奪別人珍愛的東西,幫助他人作惡事。仗勢欺人,作威作福;侮辱人家,淩駕於人。任意糟蹋,破壞別人的莊稼;陰謀破壞他人婚姻。發了不義之財而驕橫跋扈;僥倖逃脫懲罰而不知廉恥。冒認功績,推卸過錯;自己的過錯,嫁禍於人,反讓別人承擔惡果。

沽買虛譽,包貯險心。挫人所長,護己所短。乘威迫脅,縱暴殺傷。無故剪裁,非禮烹宰。散棄五穀,勞擾眾生。破人之家。取其財寶。決水放火,以害民居。

【譯文】沽買虛假的名譽,博取好名聲。隱藏奸險的心,顯出溫良的外表,隨時要傷害他人。挫折別人的長處,使人無法發揮才能;掩護自己的缺點,不肯認錯。倚仗威勢,脅迫他人;縱容殘暴,殺人傷物。不思紡織苦,只為追求時髦,遍身綢羅猶裁剪不止;只為貪圖口腹之慾,不按照禮儀任意烹宰禽畜。浪費糧食,任意棄散五殼。勞役人民,騷擾百姓。破壞他人家庭,奪取財產寶物。損毀堤防或引燃放火,造成別人家宅、田產毀壞,生命死傷。

紊亂規模,以敗人功,損人器物,以窮人用。見他榮貴,願他流貶。見他富有,願他破散。見他色美,起心私之。負他貨財,願他身死。干求不遂,便生咒恨。

【譯文】忌人之功,陰謀搗亂,讓人家事業半途而廢;故意損壞別人工具,使其束手無措。見人榮貴,咒願他人流放貶謫;見人富有,咒願他人傾家蕩產。見有漂亮女人,便起淫念。欠人財物,咒願他人早死。有求於人未得答應,更是詛咒仇恨。

見他失便,便說他過。見他體相不具而笑之。見他才能可稱而抑之。埋蠱厭人,用藥殺樹。恚怒師傅,抵觸父兄。強取強求,好侵好奪。擄掠致富,巧詐求遷。

【譯文】見人受挫折,便挑剔他的不是;見人殘疾,五官不全,相貌醜陋,便恥笑他;見人才能超群,就貶低他。刻木人埋地下,用符咒把人害死;使用毒藥,殺傷樹木。憎恨老師教人嚴,忤逆或不順從父兄。強行求取非分的財物;一貫明奪暗搶。靠掠奪致富發家;靠鑽營巧詐陞官。

賞罰不平,逸樂過節。苛虐其下,恐嚇於他。怨天尤人,呵風罵雨。鬥合爭訟,妄逐朋黨。用妻妾語,違父母訓。得新忘故。口是心非,貪冒於財,欺罔其上。

【譯文】賞罰不公平。無節制地享受安樂;苛求虐待下屬,威脅恐嚇別人。事不稱心即怨天尤人;不合己願就咒罵風雨。或暗中挑唆,或東西播弄,或包攬訴訟,千方百計慫恿他人興訟告官,以便從中漁利;拉幫結派,趨炎附勢,明爭暗鬥,結交狐朋狗友之類。容易輕信妻妾的言語,卻違背父母的教誨。喜新厭舊,薄情寡義;口蜜腹劍,表裏不一。對財物貪得無厭,恬不知恥;欺騙上司,中飽私囊。

造作惡語,讒毀平人。毀人稱直,罵神稱正,棄順效逆,背親向疏。指天地以證鄙壞,引神明而鑒猥事。施與後悔,假借不還。分外營求,力上施設。

【譯文】編造流言蜚語,誹謗清白無辜的人;打擊別人,抬高自己;辱罵神靈卻標榜自己正直。背棄正道投效邪門,背棄親友,厚待外人,薄父母厚妻室。為一點瑣碎事爭端,動輒指天作證;為掩蓋自己卑劣行為,妄指神明可鑒。布施以後又後悔;借別人財物抵賴不還。妄心貪求分外的名利;捨生忘死不遺餘力地謀求富貴。

淫慾過度,心毒貌慈。穢食餧人,左道惑眾。短尺狹度,輕秤小升。以偽雜真,採取姦利。壓良為賤,謾驀愚人,貪婪無厭,咒詛求直。嗜酒悖亂,骨肉忿爭。

【譯文】貪色戀淫毫無節制。貌似仁慈而其心險毒;把變質、蟲咬、骯髒的食物,送給別人吃;用旁門邪道來迷惑群眾。小人貪利,短斤少兩,造巧器坑人;以假充真,販賣假貨假藥,造假銀幣,以牟取暴利。逼良為娼,賣良為奴;編設圈套,設計玩弄愚笨的人。於酒色財氣貪得無厭;在神前詛咒發誓,表白心跡;好酒貪杯,背理亂行。骨肉至親之間相互爭吵忿恨。

男不忠良,女不柔順。不和其室,不敬其夫。每好矜誇,常行妒忌。

【譯文】夫婦之間,男的不忠誠善良,女的不明禮賢淑;丈夫與妻子不和,妻子不尊重丈夫;男的常常誇耀自己,女的常常妒忌心重;

無行於妻子,失禮於舅姑。輕慢先靈,違逆上命。作為無益,懷挾外心。自咒咒他,偏憎偏愛。越井越竈,跳食跳人。損子墮胎,行多隱僻。晦臘歌舞,朔旦號怒。

【譯文】丈夫對妻子不義不慈,刻薄寡恩。媳婦對公婆無禮,不孝敬奉養。祖宗父母雖然已歿,但是他的陰靈常在,不得輕慢。違背師長父兄的命令。平日所作所為,對社會、國家、他人皆無益處。暗中懷有私心。心裏怨恨,咒自己死、或咒別人死,或賭假咒欺人。跨越水井、爐灶。跳過食物或人的身體。溺殺嬰兒,或用藥物墮下胎兒。行為不光明正大。月晦或五臘之日肆意歌舞,朔(初一)旦(清晨)心生怨恨,氣惱發怒,必然觸怒天地鬼神。

對北涕唾及溺,對竈吟詠及哭。又以竈火燒香,穢柴作食。

【譯文】面向北方,擰鼻涕、吐痰、大小便,對著爐灶門歌唱、哭泣、咒罵、叫喊。以竈火點香供神敬佛(不淨)。用穢污的木柴燒飯菜(觸犯竈神)。

夜起裸露,八節行刑。

【譯文】供奉神明及祖先的家裡,往往會有神差鬼將巡行。夜間起來,千萬不可一絲不掛、赤露下體,到處走來走去。農民曆中,一年的四立、二分、二至稱為「八節」,是諸神錄人罪過之日,這些日子不可施行刑罰,不但禁用重刑,杖責也不可以。

唾流星,指虹霓。輒指三光,久視日月,

【譯文】對流星吐痰,以手指彩虹。常以手指日、月、星,以眼注視日月(以上都是藝瀆神明不敬天地)。

春月燎獵,對北惡罵。

【譯文】春天草木萌芽生長,也是獸類及昆蟲孕胎懷卵的季節,不可為了獵捕飛禽走獸而燒掠山林。天上北方,是眾神所在,更不可向北方口出惡言咒罵。所以古人禮拜北斗,常為父母求壽,就是這個原因;焚香禱告,每夜必虔。

無故殺龜打蛇。

【譯文】不可無緣無故殺傷龜蛇。龜蛇,應北方玄武的象,無故打殺,必有陰禍。戒殺放生龜蛇,更有靈驗。

惡報章第七

如是等罪,司命隨其輕重,奪其紀算。算盡則死,死有餘責,乃殃及子孫。

【譯文】以上這些罪行,從「非義而動」至「無故殺龜打蛇」,共列了一百七十項之罪,司命之神均按罪惡大小,重罪奪其壽命,倘命抵罪惡不足,則由子孫承當災禍之惡報。

又諸橫取人財者,乃計其妻子家口以當之,漸至死喪。若不死喪,則有水火盜賊,遺亡器物,疾病口舌諸事,以當妄取之直。

【譯文】又以暴力威脅強取或其他不正當手段詐欺別人財物者,本身償還惡報不足,便由他的妻子及其他家人承受,漸漸至死喪。如僥悻不死,便有水災、火災、強盜、小偷、遺失、疾病、官司、口角等種種報應。且其報應輕重,恰與橫取他人錢財的價值相等。

又枉殺人者,是易刀兵而相殺也。

【譯文】又冤枉他人至死者,就跟拿刀殺人一樣,犯了相同的罪惡。例如為將不仁、貪官污吏、勢惡土豪、庸醫訟師等,都可能令他人枉屈而死,如同用刀殺害人命,將來都是冤冤相報,

取非義之財者,譬如漏脯救饑,鴆酒止渴,非不暫飽,死亦及之。

【譯文】強奪他人而得不義之財者,就像食用有毒的肉脯充飢,飲用有毒的酒解渴一樣,不但不能飽足,馬上就會面臨死亡的威脅。

指微章第八

夫心起於善,善雖未為,而吉神已隨之。或心起於惡,惡雖未為,而凶神已隨之。

【譯文】鬼神片刻不離人,每念必記;如果有了行善之心,吉神便跟定他,望他善行圓滿,多方降福;如果有了為惡之心,凶神便跟定他,待他惡貫滿盈,多方降禍。所以一時善念,便能轉禍為福,一旦起了惡念,馬上便轉福為禍。

悔過章第九

其有曾行惡事,後自改悔,諸惡莫作,眾善奉行。久久必獲吉慶,所謂轉禍為福也。

【譯文】天地神祇又替為惡之人開了一條自新的路,如果曾經做了惡事,只要一朝有了悔改的心,便是轉機。並且發誓不再犯下任何惡行,努力堅定地實行所有一切善行。積久圓滿了,便能獲福吉慶,這就是所謂轉禍為福。

力行章第十

故吉人語善,視善,行善。一日有三善,三年天必降之福。凶人語惡、視惡、行惡,一日有三惡,三年天必降之禍。

【譯文】所以說善人常出善語、常見善行、常行善果。每日三件以上的善行,行滿三年,上天就會降福。反之惡人常出惡語、常見惡行、常行惡業。每日幾乎都有三件以上的惡行,行滿三年,上天就一定會降禍。

胡不勉而行之。

【譯文】這是太上老君勸人勉力行善,總要人向善背惡,出禍關、入福路,一片救世苦心,盡情發露,人那可不敬信奉行。文昌帝君說:勸世人,每日清晨誦持感應篇一遍,可以消愆滅罪。又說感應篇行之三年,萬罪消滅。行之四年,百福皆集。行之七年,子孫賢明,榮登科第。行之十年,壽命延長。行之十五年,萬事如意。行之二十年,子孫為卿相。行之三十年,注名仙籍。行之五十年天神恭敬,名列仙班。讀《太上感應篇》者務要盡心,盡力,把此作性命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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